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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(一期、二期)清洁排放提升改造项目
发布时间:2020-01-07 点击数:4051
- 项目地址:浙江安吉县
- 项目概况:201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清洁排放标准,要求万吨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5年内完成提标改造;安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厂(城北污水处理厂)是浙江省100个提标改造试点之一,也是全国首批CAST工艺提升至“准四类水”标准的示范点。
- 项目时间:2019年3月15日-2019年11月30日
- 质量符合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行》DB33/2169-2018表2标准,即经过3个月运行考核期后达标排放。
- 项目总结: (1)期间COD出水数据出水口采样瞬时值和在线监测均值不超过30mg/L,符合浙江省新地标;(2)出水氨氮浓度一般不超过0.5mg/L,远小于1.5mg/L的出水限值;进入11月后,出水氨氮仍然稳定保持在0.5mg/L以内,远小于3mg/L的低温出水限值;(3)进入11月后,出水氨氮仍然稳定保持在6mg/L以内,远小于12mg/L的低温出水限值;(4)改造后总磷恢复至极地状态,一般不超过0.1mg/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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